本报讯(记者 任珊)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法院审判工作依法保障疏解整治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疏解整治涉及案件实行专门管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快立、快调、快审、快执,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意见》分三个部分,共30条。《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专项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大矛盾调处化解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各项权益,公正处理诉讼各方利益关系。要结合首都工作实际深化司法改革,研究探索与首都城市定位和管理发展相适应的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积累经验。
《意见》针对疏解整治涉及的主要案件类型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标准。要求依法惩处阻碍疏解整治工作、为非法获取拆迁或征收利益进行虚假诉讼、污染环境等各类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征收拆迁、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案件,在依法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开展房屋征收拆迁和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并妥善处理拆除违法建设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妥善审查处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对于腾房类执行案件,加强对涉案房屋的现场勘查,规范对房屋腾退物品的清点管理,提高强制执行效率效果;依法妥善处理涉疏解整治的房屋(场地)租赁、劳动争议、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破产等民商事纠纷。此外,还规定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平等保护军地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诉讼服务等内容。
北京高院要求全市法院建立完善疏解整治案件专门管理、案件风险评估、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等工作保障机制。对涉及疏解整治的案件实行专门管理,及时研判审判工作态势,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疏解整治的案件,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快立、快调、快审、快执,保障疏解整治有序推进。有条件的法院,可探索开通涉疏解整治案件的立、审、执绿色通道。市高院要求全市法院将《意见》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准确掌握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标准,依法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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