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山东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2.2天,同比增加4.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为71%,同比增加29.1个百分点;按照21项全指标评价,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8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仅有6个尚未达到2017年度水质目标。
在一个月一个月的数据通报和形势研判中,能够看到山东环境质量一步一个脚印、持续踏实改善的进程。环境质量正在广泛影响着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山东环保系统紧紧抓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总目标,着眼大局,统筹谋划,协同创新,科学施策,推动山东环境质量连年改善和提升。
截至2016年底,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分别连续4年和14年同比改善。4项大气主要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改善32.7%、25%、50.7%、20.8%,从2013年开始的“跨越八年的蓝天梦想”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016年,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248.9天,同比增加34.2天;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平均为207.7天,良好率为56.9%,同比增加8.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平均23.1天,同比减少6.8天。
水环境方面,省控重点河流在2010年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基础上,2015年底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连续14年持续改善。截至2016年底,全省COD、氨氮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改善5.8%和22.1%;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2.7%;劣五类断面数量同比下降59.1%,淮河流域率先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南四湖由重污染湖泊晋升为全国水质良好湖泊,近岸海域消除劣四类海水;在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现场核查中,分别赢得九连冠和七连冠。
近年来,山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治霾力度不断加强。2016年,全省累计关停燃煤小火电机组120万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7969台,完成300万吨民用洁净型煤和兰炭替代,推广民用节能环保炉具20万台,加强了燃煤污染的源头控制。同时,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197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
344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624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工业绿动力”计划项目2662个。省会城市群联防联控,建立联防联控信息系统,探索完善了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打造水污染防治“升级版”,流域治污成果得到巩固提升。构建“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框架体系,出台省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制定水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南水北调水质保障等4个专项计划,省长与17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推进水环境管理向纵深发展,全面实行河长制,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截至4月30日,全省17个市、180个县市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已全部建立河长组织体系,至此,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全部建成并投入工作。2020年,山东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82.5%。
在经济转型换挡的关键时期勇于担当,以环境保护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实施。在推动造纸行业蝶变之后,2016年,持续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完成270万吨生铁、270万吨粗钢和1960万吨煤炭去产能任务。全省70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王亚楠)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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