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然)上午9点多,一辆正在张自忠路口由南向东右转的白色轿车,为了抢在直行的自行车之前拐弯,几乎开到了路口正中,强行赶在自行车车流之前打轮。骑车人不得不停车避让。交警将司机当场拦截下来,罚款200元记3分。记者上午从市交管局了解到,去年,因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避让,与行人争夺路权,共致死18人。从今天起,交管部门正式启动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力推进路口交通秩序整治,重点针对斑马线、停止线“两条线”,倡导停车不越线,礼让斑马线。
市交管局表示,将在此次行动中,严格落实 “四个一律”即:非机动车、行人一律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一律在停止线等候放行,停车不过线;车辆、行人一律按照分道行驶;转弯车辆一律依法避让直行车辆、行人。特别是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进行纠正处罚。按照法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认定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驾驶非机动车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或者停车的,认定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20元罚款处罚。
骑车人遇到红灯,把车子几乎停到行车道上;右转机动车和行人在斑马线上抢路;行人乱闯红灯……多年以来,北京路口交通秩序在不知不觉间大滑坡,以至于许多人对于抢行、逆行、闯红灯等明显交通违法已经失去了感觉,即使被警察纠正,也有许多人不知道自己错哪儿了。特别对于许多机动车驾驶员而言,几乎从来就没有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概念。
市交管局上午发布消息说,针对这些已经渐成痼疾的路口乱象,市交管局将用最大决心、最严执法,整顿市民反映强烈,易致乱致堵致祸的路口。在此次行动的初期,警方将集中力量,针对方巾巷、东单、张自忠路、磁器口、日坛路、洋桥、鲁谷东街北口等46个路口进行严管。
据警方统计,去年全年,北京发生的因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通过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以及闯红灯等事故就达285起,伤237人,死亡103人,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的事故也达37起,伤21人,死亡18人。 J060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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