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 (融媒体记者 董世杰 )6月14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元氏县公安局获悉,日前,元氏县70多岁的韩师傅私自种植罂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当地派出所治安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元氏县公安局苏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在一小工厂角落发现几株开满鲜艳花朵、结了果实的植物。经观察确认,该植物系罂粟。随即,民警对四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成功查获 40 株罂粟。经调查,该厂门卫韩师傅主动交代了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在侦查民警固定相关证据后,立即将正值盛花期的罂粟铲除。通过办案民警宣传教育,韩师傅态度诚恳,表示今后绝不会再种。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韩师傅治安处罚。
眼下,正是罂粟开花、结果易发现、好铲除的时节。公安机关将抓住时机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普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和后果。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私人不允许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自己种植的植物属于毒品原植物的,可以在植物未成熟前自行进行铲除,可以免于公安机关的处罚,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乔慧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