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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新政七月实施 经销商称新政更像“空头支票”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汽车行业最难产的政策,在行将落地之际,对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实际影响如何?会不会同样面临执行难的困境?近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情况并不乐观。

不同于官方解读,汽车厂商和经销商对新政表现出了鲜有的一致性,他们承认新政最大的亮点在于打破了单一品牌授权,但认为在实际操作层面,对市场并无真正的指导意义。

2005年4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这一政策最初是为了规范中国汽车市场无序的竞争业态,但由此也带来了日益不对等的厂商关系。近年来诸多经销商联合反水主机厂更是将这一矛盾推上了风口浪尖。

今年4月,在征求意见截止近一年之后,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按照官方解读,新政落地后,销售汽车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

但在更多业内人士看来,这在严格意义上更像是为过去的汽车卖场、二级经销商等并未通过授权的经销商“正名”,而非颠覆性的变革。

沃尔沃经销商网络发展高级经理刘暘也认为,《办法》打破品牌单一授权将对行业颠覆,这是一种误读。“大家看汽车行业都是雾里看花,看到一条规则就感觉好像有什么改变。”实际上却远没有如此简单。“奔驰的经销商会去做奥迪的二级代理吗?不会。”原因在于,即使一家没有奥迪授权的奔驰经销商可以从二级市场拿到奥迪的二手车,但也不能放到奔驰店里销售,因为授权场所是要求品牌专营的。“得不到厂家的授权,得不到厂家的支持、返点,售后的技术、设备,什么都没有,你什么也做不了。”“比如,经销商可以接受零配件价格拿得贵一点,但得不到厂家的技术支持,就没法维修。”北京京顺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曦称,如果得不到汽车厂商的支持,经销商虽然有很多业务可以做,但做不好和不能做的效果是一样的,从这个角度看,新政策更像是一张“空头支票”。

事实上,对汽车经销商来说,更糟糕的情况是,一旦开始销售其他品牌,原来经营的汽车品牌厂商就不会再给经销商更多的政策支持,这样原来的品牌销售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在很多汽车经销商看来,《办法》落地后对4S店的真正意义不大。

即将落地的《办法》没有得到经销商的认可,对于从非授权渠道购车的消费者来说,如何保障权益问题更令其关注。新政第十二条有声明,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做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但一位汽车厂商提醒消费者在非授权渠道购车时,需搞清楚三包主体以确保售后问题。“对厂商来说,所有在国内生产的车型,都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三包法规规定,谁销售的车,谁有义务做好售后服务,界定得非常清楚。上述声明应该更多地引导消费者,买车的时候,注意对方是不是有授权。”上述汽车厂商人士说。 (经观)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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