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海洋)今年以来,在“微腐败”专项整治中,平泉市从规范执纪行为、健全监督机制入手,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清单式管理、立体化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该市出台《平泉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从政治、业务、自身三个层面提出总体要求,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同时,列出不准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群众等“十八不准”负面清单,以铁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
依托政务服务“三级平台”,在“中国·平泉”门户网、平泉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开辟监督举报专栏,梳理问题线索,推进无缝隙监督。充分发挥12名特邀监督监察员、122名网评员作用,广泛收集街谈巷议、网络媒体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找问题、提意见。
该市坚持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体学习、业务研讨,并在纪检全系统开展纪律和作风专项整顿,分析排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线索,对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持顶格处理,严防“灯下黑”。
截至目前,纪委监察局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科员开展谈心谈话80余人次,提示约谈3人,立案处理1人。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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