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辽宁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罹患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和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七种重大疾病农村贫困患者启动集中、精准扶贫救治工作。
目前,辽宁省卫计委已经制定七种疾病的24个病种临床路径、确定59家县级和14家市级定点救治医院、核定各单病种付费标准、划定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衔接报销比例。
记者了解到,全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现“确保2017年底七种大病救治全省全面启动,确保2018年底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确保2020年底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应治尽治、不落一人”。
为确保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得到及时、规范救治,辽宁将从以下几点进行规范:
建立
救治台账
为全省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逐一建档立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确定
定点医院
以具备救治能力且就近方便的县、市级医院定点为主,组织省级医院通过远程医疗、会诊查房、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定时定点的专家现场集中救治。
制定
临床路径
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保障救治对象医疗质量不低,医疗费用不高,救治效果最佳。
实行
单病种付费
制定全省统一的单病种付费标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发挥政策
保障合力
新农合报销提高到80%,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减免。
“一站式”
结算
定点医院应设立综合补偿服务窗口,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政策待遇。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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