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宗苗淼 通讯员姜化礼)记者从石家庄保障房中心了解到,2017年第一批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公示期结束,其中21个小区定于6月29日集中办理入住,其余小区将在达到入住条件后办理入住。石家庄各区住房保障部门6月27日至28日会将《配租通知单》发放到保障家庭。
据悉,集中办理入住的时间为6月29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至17时,请各保障家庭按照《配租通知单》上标明的办理地点前去办理,如有疑问可以与小区联系咨询。
这些公共保障房将统一收取2017年7—9月份的保障房租金,其他费用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详见《配租通知单》。请各保障家庭准备充足现金,据实结算。
保障房中心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务必在2017年7月10日前补办完毕,7月10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承租家庭应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公共保障房禁止转租转借,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行为的,将立即收回房屋,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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