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特别是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家庭护理将是很大的难题。7月3日,承德市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9万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成为首批受益人,其中约2000人符合享受待遇条件。
这也是全国首批、我省首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苑鸿志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提出,试点工作要稳中求进,为健全推动机制,为全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承德启动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2016年6月,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我省承德等全国15个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
昨日上午,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实施仪式在承德市人社局举行,这意味着全国首批、我省首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据介绍,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承德的实施。
三方筹资,
按床日定额支付
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由市级统筹,每年筹资标准暂定为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上年度工资的0.4%,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0.2%,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负担0.15%,财政补助0.05%。参保范围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总评分低于40分,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
支付标准为医疗机构设置的专门护理床位,每床日为60元;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每床日为50元;超出结算定额的护理费用由保障对象个人或家庭负担。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实际结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照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的护理费用的70%支付。
率先纳入19万人,
确定三家服务机构
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先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7年,承德市本级(含双桥区、双滦区和高新区)启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各县区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实施。
截至目前,参保人数达19万余人,据初步测算,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数约2000人,均为重度失能人员。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和保障范围的扩大,纳入保障范围的失能人员数量还会攀升。
目前,承德市已确定该市的市第三医院、高新区博爱护理院、双滦区博爱老年公寓三家服务机构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人可任选一家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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