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渤海财经网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复核,并结合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录入及卫星图片,认定河北省绿色村庄837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五位。石家庄市的绿色村庄具体名单如下:
石家庄市绿色村庄名单
藁城区
张家庄镇西蒲城村,岗上镇杜村、岗上村,西关镇金庄村、慈上村,兴安镇正公村、张村北街村;
栾城区
楼底镇樊家屯村、王家屯村,窦妪镇北陈村、北赵台村、南赵村,南高乡龙化村,柳林屯乡孟董庄村、柳林屯村、东牛村、大任家庄村,栾城镇狄家庄村、后彪冢村、南浪头村、北浪头村、南石碑村、北石碑村;
井陉县
南障城镇大梁江村、吕家村,于家乡于家村;行唐县北河乡龙兴庄村,玉亭乡疙瘩头村,只里乡霍村;
灵寿县
南营乡北营村、大地村、车谷砣村,南燕川乡东庄村,塔上镇东金山村;
平山县
合河口乡合河口村,西柏坡镇西柏坡村、通家口村、霍家沟村、北庄村、柏里村、盖家峪村、梁家沟村、燕尾沟村、窑上村、夹峪村、陈家峪村、讲里村、西沟村、西坡村、东柏坡村、南庄村,岗南镇李家庄村,王坡乡下峪村、下观村,中古月镇东洪子店村、西洪子店村,杨家桥乡大坪村,东回舍镇北西庄村;
赵县
赵县谢庄乡谢庄村;
辛集市
南智丘镇南智丘村、南瓦村、东陈家庄村;
晋州市
营里镇鲁家庄村、小尚村,东卓宿镇北彭家庄村、西卓宿村,小樵镇大樵村,马于镇赵家庄村、南冻光村;
新乐市
东王镇白店村。
创建与环境整治、农民增收相结合
为提高村庄绿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3月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材〔2016〕5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将绿色村庄创建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10月底前将通过省级认定的绿色村庄名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公布绿色村庄名单,并通报表扬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
2020年河北省60%以上行政村达标
根据全国绿色村庄创建的总体目标,确定河北省绿色村庄创建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的标准,到2025年90%以上的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
各市、县(市、区)要制定绿色村庄创建的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绿色村庄如何申报?要符合哪些要求?
河北省绿色村庄通过村委会申请上报
河北省确定绿色村庄标准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村庄规划。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尊重自然生态,村庄绿化、村庄建设严格执行规划。
二是村庄绿化。按河北省地方标准《村庄绿化技术规范》(DB13/T2282-2015),对村庄的街道、庭院、隙地、河渠坑塘及村边等部位进行绿化,建立有效的植绿、护绿机制;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
三是村庄建设。农房建设积极应用绿色建材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等绿色能源,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河北省绿色村庄申请认定程序
河北省的绿色村庄通过村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县(市、区)实地审核,市组织资料审核、核查,省进行认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复核的程序最终确定。
1.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撰写绿色村庄认定申请报告,并提交绿色村庄有关工作成效资料及图片等,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申请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村庄的实际情况,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部门)。
3.县(市、区)审核。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部门)会同当地美丽乡村办、林业、农业等部门进行实地核实,提交审核意见,联合上报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部门)。
4.市组织审核。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部门)会同当地美丽乡村办、林业、农业等部门对所辖县(市、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核查,提交审核意见,联合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省进行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美丽乡村办、省林业厅、省农业厅进行审核,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6.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核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省绿色村庄。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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