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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有农场“办社会”将纳入地方政府管理

来源: 新华社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辽宁近日启动新一轮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2018年,省内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辽宁日前印发的《辽宁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具备社会职能整体移交条件的地方,要一次性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暂不具备社会职能整体移交条件的,可采取内部分开、管办分离的办法。地方政府可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赋予国有农场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提供公共服务。

方案还特别提出,省内国有农场目前仍未移交的学校、医院,此次要一次性彻底整体移交。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属农场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属农场由县级财政承担。

记者从辽宁省农垦局了解到,目前,辽宁省国有农场改革基础数据调查已经结束,2018年1月,辽宁各市、县(市、区)政府将负责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组织实施,6月改革工作完成,年底前完成总结验收。

据了解,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包括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司法、民政、人武、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及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林业站、水利站及果树站、渔业站等公益性农事站所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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