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日前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等。此外,在5年任期内,本市所有区纪委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都将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一次。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形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意见》提出,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健全调整、选拔、退出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意见》提出,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等措施,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制约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等组织中兼职的规定。按照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加大清理规范力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实现日常管理“全天候”“无盲区”“全覆盖”。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巡察机制,完善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防止“灯下黑”问题。
此外,在此次的市纪委十二次全会上,北京6名区纪委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向北京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这在北京市纪委全会历史上是第一次。述责述廉包括“述、问、评”三个环节,6名领导干部分别作10分钟的陈述,逐一接受和回答市纪委委员的质询,并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逐个点评。市纪委还特别邀请了20名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纪委、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参加全会并参与测评。据介绍,在5年任期内,北京所有区纪委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都将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一次。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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