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管好参保人的“保命钱”“救命钱”,省人社厅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医疗服务智能监控,严禁侵占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医保资金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享受医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机制,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筛查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冻结医保卡、封存个人账户、停止一切医保待遇。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以及参保人员利用死亡人员身份骗取医保基金、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发现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要立即依法追缴,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做好相关案件移送。
《通知》 还要求各市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统一,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要建立参保数据库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机构的监管,对商业保险公司赔付情况、即时结报情况、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和考核评估,发挥大病保险在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的作用。各市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结算标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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