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区相关规划,到2020年,天津滨海新区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4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肿瘤、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临终关怀、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方位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扩大社会健康消费,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减少运营限制。支持社会举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举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举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记者 张勇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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