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8月28日,记者从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自9月11日起对货运车辆违反规定闯禁行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进行非现场抓拍。违反规定闯禁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罚款50元、记0分。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旨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区空气质量,规范市区货运车辆的行驶时间与路线,同时保证重污染天气下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有效落实。
据介绍,衡水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天24小时,利用现有监控设备,含城区内智能卡口、电子警察等,对货运车辆在全市限制通行区域内,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取得限制通行区域及路段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进行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反规定闯禁行的货运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对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货运车辆,罚款50元、记0分。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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