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素菊
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加强村(居)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提出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每村(居)至少设立1名安全生产网格信息员和1名安全生产公益岗位人员。
长期以来,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共性和突出问题是县级以下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重点关注和解决了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省安监局副局长武志新表示。
实施意见规定,要重点充实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强化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力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对各类功能园区,要明确负责安全监管的机构,使各类功能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部门负责、有人管。针对我省港口较多的状况,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要明确、细化港区安全生产的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针对安全生产“最末梢”的村(居),实施意见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广村(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验,引导成立安全生产互查自律组织,每村(居)至少设立1名安全生产网格信息员和1名安全生产公益岗位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宣传、举报、报告、传达等。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后续工作。
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实施意见突出了党政同责原则,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评价标准,严格施行安全生产履职述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实施意见还提出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均提出了严格要求和规范。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高危行业集中、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亟需用改革的手段和办法加以解决。
“该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上进行了一些改革设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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