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截至8月底,天津市有1.3万余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按照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交管部门提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500元罚款。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还将被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记者 何会文 通讯员 焦轩 滕飞)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