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铁岭市卫计委获悉,《铁岭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下发,从今年到2018年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方案》提出,在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下简称救治对象),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这七种大病的患者可进行集中救治。
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并通过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基金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铁岭将加强定点救治规范管理,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对于疑难危重患者需要转入上级医院的,可转入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定点医院。
铁岭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确定7家县级医院作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作为转诊治疗市级定点医院。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通过远程医疗、会诊查房、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县域内救治水平和医疗质量,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特殊重症患者,将通过省级医院与县医院的对口支援优势,开展定时定点的专家现场集中救治。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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