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绍志、丁猛)据统计,沧州市“散乱污”企业共计5988家。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5500家,其中,取缔关停1995家,整合搬迁445家,整治改造3060家,总完成率为91.9%。
为有效改善沧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的同时,沧州市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沧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实施“一台一账、一炉一策”,逐台确定整治方案。9月底前,全市每小时65蒸吨以下蒸汽锅炉及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完成治理改造,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月底前,市区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852台、3985.1蒸吨。目前,已完成淘汰2866台、5427蒸吨,占比154.75%。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