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云)10月8日,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10月9日至11日,邢台市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经研究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该市具体限行措施为,机动车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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