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日前出台《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提出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秋冬季攻坚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因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案件。市纪委市监委在收到环保问题线索后,应及时启动问责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将环境治理中的重点工作纳入市、区两级巡视巡察重要内容。
方案提出,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确保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确保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市及各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以上。方案强调,围绕重型柴油车监管、“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清理整治、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管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妥善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还带队赴市环保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他表示,要对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分解任务清单,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用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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