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冬 记者刘禹彤)为加快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唐山市日前出台《十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实施方案》,确定八项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当月攻坚任务。
全面落实攻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快电代煤、气代煤户内户外工程的施工进度,全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料场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实施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整改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治理工程。
抓好涉气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加强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等行业监督检查,钢铁行业各工序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别执行相关特别排放限制标准;焦化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延长出焦时间;平板玻璃企业生产线燃用煤气的,减少15%生产负荷并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水泥企业各污染物排放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
强化燃煤设施监管。开展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全面排查,对未完成清洁能源置换的一律停产整治;燃料改为生物质的锅炉必须达到相关要求;符合保留条件的燃煤锅炉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联网;轧钢、金属熔炼、耐火材料、陶瓷、石膏板、玻璃棉和岩棉、化工等所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凡不能置换为天然气的,10月9日起全部停产。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管控。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必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相关工序全部停止。
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全面排查清理所有涉气、产生扬尘等污染物的点源面源。
强化移动源管控。严厉查处车辆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管控;加强重点用车企业筛查,确保货运柴油车辆减少30%以上。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
充分发挥市环保指挥中心调度作用。每日对全市大气污染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制定管控措施,逐日安排督查工作。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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