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和《济南市基层一线干部正向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围绕“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干部正向激励方式主要是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这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委宣传部获悉的。
济南市明确提出,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干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干部;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干部;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条件下工作,并作出优异成绩的干部,可优先提拔重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尤其是在调研巡视、挂职锻炼、“第一书记”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在生活上,济南市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逐步推进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落实干部体检制度,逐步提高干部体检标准。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干部关心关怀和慰问帮扶机制,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倾听干部诉求工作,使得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坚持对干部精神上鼓舞。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符合记功条件的,给予最高一等功记功奖励。进一步健全完善容错免责、纠错、放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加强宣传引导,深度挖掘、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
坚持经济上奖励,在政策范围内适当提高奖金标准。对县区和济南高新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一等奖”和“二等奖”以及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中获奖的,发放奖金;对市直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先进单位”和“进位显著奖”的,表彰并发放奖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至20%;对受到嘉奖、记功等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探索设立“公务员日常考核奖”,让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
让实干者实惠,济南镇街干部将比市直同级干部挣得多
让实干者实惠,最重要的是落到实处。为此,济南专门制定了面向基层一线干部的正向激励实施细则,县区直部门(单位)、镇街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处级以下干部以及村(社区)如何通过实干得到实惠,被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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