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底,尽管各商业银行已大幅收紧房贷额度,但“银根”仍然是政府机构的重点监测内容。日前,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再次明令禁止将个人消费贷腾挪用于购房。
个人消费贷不得用来买房
早在2016年,“首付贷”就因争议而被紧急叫停,今年8月,七部委又明确认定“首付贷”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三部委此次对于购房融资行为的规范,第一条还是严查“首付贷”。规范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
同时,针对以其他贷款名义借钱用于购房的“曲线救国”之法,规范也强调,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中介违规将入失信名单
三部委要求,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间协作。各地房产管理部门要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有效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规范购房款交付方式,报告可疑交易。同时,各地也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购房融资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要将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违规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要列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违规提供融资行为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放款时间最长180天
实际上,自从今年加大楼市调控力度之后,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就一直处于收紧状态。记者从市场了解到,目前,首套房贷的利率已普遍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05倍到1.1倍之间。
“11月、12月一般是银行的收款季,各个支行的贷款业务指标都基本完成,很难再有新的放款。”一位个贷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临近年底,银行的资金也不充裕,有的购房人即使获得批贷放款也要等到明年。
融360监测也显示,90%以上的银行表示目前均面临额度不充裕问题,放款时间由以往的15天至60天延长到60天至180天不等,部分银行房贷业务受额度影响已进入排队等候办理状态,少数银行分支行暂停新增房贷业务受理。
本报记者赵莹莹 J201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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