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建敏)11月3日,省物价局调整了我省低价药品清单,盐酸氟桂利嗪胶囊、癃闭舒胶囊2种药品进入低价药清单目录,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剂等26种药品退出低价药清单目录。
这次进入低价药清单的药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由企业自愿申请进入。进入低价药清单的药品,仅限标注的生产企业执行,西药日均费用不得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得超过5元,有关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应在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内合理制定价格。
此次公布的退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为生产企业申请退出国家或我省低价药清单的药品,仅限标注的生产企业执行。退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不再执行国家低价药政策。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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