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向我省贫困地区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785.95万元,支持9个市25个贫困县的金融发展。此举对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扶贫成果的可持续性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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