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辉)昨日,记者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简化办事流程,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将取消到医保中心盖章审批等环节。
据了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
符合备案条件的三类人员持社保卡及复印件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录入河北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打印《河北省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登记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就医时可在居住地所有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的划卡结算。参保人员在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原办法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并上传至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录入河北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即可进行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异地转诊人员需再次复查治疗的,持首次转诊证明、社保卡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复查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结算,办理住院手续时要出具社保卡进行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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