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1月16日电 据天津政务网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文件:为加快推进京津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成立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阴和俊,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任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推进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研究京津合作示范区的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可持续发展机制、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涉及京津两市的重大问题,提出需国家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事项的建议;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合作事项。如遇急需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双方可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临时会议,议题由双方商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北京市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国资委和北京首创集团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执行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决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研究有关事项。
天津政务网截图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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