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永晨、黄清标)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30日上午发出通知,未来4天该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预计12月1日开始将持续有重度以上污染,决定于11月3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红色预警强制性减排措施中,未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仍保持工作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机动车的方式,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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