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近日,石家庄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下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2017年下半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即将开始申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25日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时,需携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等。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申报、初审、审核、公示、统计等工作分类进行。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据了解,石家庄市所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按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过期不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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