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国内国际 > 国内新闻 > 正文

慈善组织 应公开五类信息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据新华社电(记者罗争光)民政部14日公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了慈善组织应向社会公开的五类信息,并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须公布领取薪酬最高前五位人员的职务和薪酬。

根据征求意见稿,慈善组织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以下五类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信托信息;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针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征求意见稿要求其与一般慈善组织相比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因而另外规定其应当公开在本组织领取薪酬最高前五位人员的职务和薪酬,以及本组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招待费用、公务差旅费用的标准。而且,还要求其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募捐取得的款物等收入情况、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和尚未使用的募捐款物的使用计划等信息。

为加强对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监督,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可以要求慈善组织就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约谈,或依据慈善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白岚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