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0日从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8月,北京市会同津冀两省市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已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实施后,初步明确了“2+4+46”个平台,将为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功效。
《意见》立足三省市功能和产业发展定位,围绕构建和提升“2+4+N”产业合作格局,聚焦打造若干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承接平台载体,引导创新资源和转移产业向平台集中,促进产业转移精准化、产业承接集聚化、园区建设专业化。截至目前,初步明确了“2+4+46”个平台,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区两个集中承载地,四大战略合作功能区及46个专业化、特色化承接平台。
《意见》实施后,将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功能定位,严控中低端产业发展,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打造创新产业集群,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在四大战略合作功能区方面,《意见》指明了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张承生态功能区的产业承接方向,将加快形成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引导北京金融服务平台、数据中心机构以及科技企业、高端人才等创新资源向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集聚。
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伯正表示,北京市将引导创新资源在京津交通沿线主要城镇集聚发展,打造科技研发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推进节能环保等创新资源向天津宝坻等区域集聚,打造沿海产业带,支持天津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研发成果转化基地。充分发挥中关村、滨海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对接河北要素成本比较优势和承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支持河北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同时,将沿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京九方向,合力共建现代制造业承接平台。推动京津冀农业对接协作,联动发展一批现代农业合作平台。目前,共涉及协同创新平台15个,现代制造业平台20个,服务业平台8个,农业合作平台3个。(记者 马根 于强)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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