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华)近日,从保定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保定调整完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增加了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病种,城镇职工增加到47个,城乡居民增加到50个。同时,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向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实行随时受理申报、按月鉴定,鉴定通过者次月起享受待遇。
增加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病种。新政策将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保障范围;将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大病保障范围;将癫痫病、活动性结核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年度统筹支付限额癫痫病为1200元、活动性结核病1500元。
扩大部分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新政策将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分别列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循环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病种范围;将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列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精神系统疾病病种范围。
调整部分病种报销目录。该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实行门诊特殊疾病药品、诊疗、治疗目录管理,报销目录进一步扩大。新政策扩大了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13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报销范围,共新增了37种药品(检查项目)。另外,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中的15种肿瘤西药纳入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报销目录,按规定先行自付20%后,按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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