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绍志、杨继超)今年,沧州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预计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此次改革的重点包括做细做实清产核资、规范处置资产、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合理设置股权、规范股权管理,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积极推进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加快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推进农户承包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发展农宅股份合作,鼓励发展旅游资源股份合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途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目前,沧县已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县,其他县(市、区)的此项改革也将从今年起启动。其中,在沧县选取经济发达村、城郊村、一般农业村各3个村作为试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1月起,沧县指导试点村在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认证、股份制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用一年时间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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