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群众团体组织的食品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提出将履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需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导责任,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加大支持力度,严格考核评价;各级党委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党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每年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定期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上一级党委要就下一级党委的专题报告提出意见要求,指导下一级党委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专项规划或规划实施计划。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协管员队伍和食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