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曾鼐)北京将试点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扶持高精尖产业发展。这是记者12日从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获悉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日前正式发布。根据《意见》,试点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展开。
《意见》明确园区向入园企业提供土地有三种方式,在经北京市、区政府授权的前提下:
一是园区开发企业可依法使用园区产业用地,向入园企业出租,但不得转让;二是园区开发企业可以建设并持有产业用房及其各项配套服务用房,出租给入园企业,但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不得转让公司股权;三是园区与入园企业可采取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式使用土地。
《意见》指出,入园企业向园区开发企业租赁产业用地的,土地租金实行年租制,年租金由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园区土地成本收益和产业引导政策具体制定。
入园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如果入园企业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但国家和本市重大产业项目,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最长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法定最高年限。
《意见》强调,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意见》还要求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提前确定产业用地年度实施计划,并列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组织高精尖产业优先在各类园区落户,并与园区及周边居住用地相匹配,产业园区可安排建筑规模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配套设施,实现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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