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宪峰)日前,《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颁布施行。这道被称作廊坊市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规定,在全市实行烟花爆竹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今后,个人购买烟花爆竹需出示身份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应当如实记录烟花爆竹流向信息。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次出台的《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还规定:市区、各县(市)城区全年任何时间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由主城区扩大到廊坊市、各县(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由过去处100元至500元罚款提高到现在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市、县两级政府要实行由公安、安监、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判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的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廊坊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赵晋进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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