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表态“打消地方债中央买单和政府兜底幻觉”,地方省级政府纷纷表示“谁使用、谁偿还”、“绝不为州市县政府债务兜底‘埋单’”,加上部分政信项目出现逾期消息,信托公司因违规接受地方政府担保而受到处罚的消息不断刷屏,以“承诺函”作为信用背书的信托计划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接触了多位政信信托的投资人,他们普遍表现出对所投资项目安全性的忧虑。“‘承诺函’现在都没有用了,相当于废纸一张,那我之前买的(政信)项目怎么办?还能正常兑付吗?”在某信托交流微信群中,部分“后知后觉”的投资者反复刷屏,表达自己内心的焦虑之情。
而同样焦虑的还有信托经理们,失去了“承诺函”的政信信托正面临产销两难,政信信托谋取转型破局势在必行。
政信信托的各方“烦恼”
“‘承诺函’现在都没有用了,相当于废纸一张,那我之前买的(政信)项目怎么办?还能正常兑付吗?”在某信托交流微信群中,部分投资者反复刷屏,表达自己内心的焦虑。
本报记者发现,近期,部分地方政府因违规担保受到处罚,部分信托机构也因违规接受地方政府担保而受到处罚,所谓的地方政府“承诺函”不合规成为很多政信信托项目投资人关注的焦点,“后知后觉”的投资人们开始对自己所投资信托项目的安全性表现出集体性忧虑。
之所以称“后知后觉”,是因为早在2014年“43号文”之后,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规范力度就已持续加大。仅2017年以来,财政部就曾出台“50号文”、“87号文”等多个文件,着重强调地方政府违规担保、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等问题。出具政府承诺函承诺保本付息、出具人大决议将债务纳入政府预算、承诺回购信托股权等行为,均属于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或违规担保。
而就投资者在微信群内晒出的多张照片显示,其购买的信托/资管计划多发行于2016年,相关政府函件也出具于2016年,涉及湖南、贵州等多个省份。其中,既有函件直接命名为“《关于请求提供信托融资支持的函》”,并称“承诺事宜已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亦有承诺函中明确表示“如融资款未按期获足额清偿,相应责任由我县承担”。
尽管不少投资人知晓所谓的地方政府“承诺函”并不合规,但有投资人仍视“承诺函”为政信项目中最重要的风控手段。某投资者称“有了承诺函就没啥可怕的,不信地方政府不要脸面”。
存续项目令投资者担忧,新增项目却让销售人员犯愁。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一方面政信信托规模已不如从前,“好”项目难寻。另一方面,失去了地方函件“保驾护航”之后,政信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有所降低。某信托销售人士表示,近期其对部分政信项目的销售成了“老大难”:
“以前业内不少第三方推介的时候往往把‘承诺函’、‘安慰函’放在推介材料首位,这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思维误区,认为如果没有政府出具文件,政信项目就不可靠。”该销售人员表示,其实政信项目合规的风控措施有很多,如土地抵押、相关公司出具的担保及联合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等等,但往往无法如“承诺函”一般得到投资者的认同。
另外,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部分信托项目在销售人员的宣传中,仍被冠以“**信托-政信项目-ZF决议和政府回购协议”的名目进行推介。记者虽未获得具体推介文件,但如若的确存在相关政府文件,则无异于顶风作案,否则,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推介等问题。
政信产品挑战与机遇并存
事实上,政信信托也曾有过辉煌时期。据业内人士介绍,2012-2013年,政信类信托实现爆发式增长。而在2014年“43号文”出台之后,要求地方政府剥离融资功能,不再新增地方融资,政信类信托规模曾出现短暂受限的情况。
而在2015-2016年期间,由于市场资金面较为宽松,地方政府融资市场火热,明股实债PPP、项目股权加回购、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等创新手段纷纷出现,金融机构纷纷寻求业务机会。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4-2016年年底,政信合作业务余额分别为1.19万亿元、1.35万亿元、1.34万亿元,于2016年一季度达到峰值,为1.44万亿元,占比8.71%。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政信合作业务余额为1.38万亿元,占比5.67%,规模收缩明显。
由于隐含政府信用在内,政信类信托项目被认为是安全性相对偏高的产品。而在财政部“打消地方债中央买单和政府兜底幻觉”、各地方省级政府纷纷表示“谁使用、谁偿还”、“绝不为州市县政府债务兜底‘埋单’”,政信信托在今后谋取转型破局势在必行。
国投泰康信托研究报告显示,随着资金面持续紧张,我国基建投资的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建投资对非标融资需求也在提升。尽管受到重重政策约束,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仍亟待满足。对信托公司而言,只要财政收支稳健、主体信用合适、项目现金流明确、增信手段可靠,政信领域仍有机会,2018年信托公司政信业务发展值得期待。
不过,由于资金面持续偏紧,政信产品发行今后也将面临较大挑战。一方面,银行作为政信产品投资的主力,在多项政策约束下,银行用于投资信托产品的额度将受到限制。另一方面,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未上市股权的“期限错配”做出了明确规范,提高了政信项目尤其是PPP项目等较长期限产品的发行难度。
针对政信业务,国投泰康信托建议,信托公司应持续转型升级业务模式,适应地方政府融资规范。对于融资型项目,信托公司应当从融资主体和项目现金流的角度出发,关注项目本身质量和效益,提高风险判断能力,改变过去依赖政府出函、财政担保的风险控制模式。同时,信托公司应继续大力推进PPP、产业基金等投资型业务,延伸布局PPP资产证券化,占领政信业务的专业能力的制高点。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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