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问:居民医保门诊有哪些待遇?
答:普通病门诊医疗费除大中专学生外,按每人每年40元包干使用,划入社会保障卡。年度余额不计息,可结转使用,可继承。
县(市)应在参保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市区应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
问:门诊慢性病有哪些待遇?
答:慢性病共20个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线为200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累加;报销比例为60%,各病种年度支付限额详见下表。
肺心病 1000元
风心病 1000元
心绞痛 800元
心肌梗塞 1000元
慢性心力衰竭 1000元
高血压 1000元
脑血管病 1000元
癫痫病 1000元
重症肌无力 1000元
帕金森病 1000元
慢性肝炎 1000元
肝硬化 1500元
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1500元
慢性肾炎 800元
肾病综合征 800元
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透析标准) 15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 1500元
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
功能障碍或严重器官损伤)
活动性肺结核 1000元
精神障碍 1500元
病种
注: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年度支付限额
病种
年度支付限额
800元
问: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和医保支付比例各是多少?
答:参保城乡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和医保支付比例具体如下表:
医疗机构级别
县域
市 区
起付线 支付比例 起付线 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 100元 90% 200元 85%
二级 400元 80% 800元 70%
市属三级 —— —— 1000元 65%
省属三级 —— —— 1500元 60%
备注 按规定转省外医保医院的,每次起付线3000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45%,个人支付比例55%。
河北省中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各县(市、区)公立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报销比例在原报销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问:连续参保交费,有哪些激励政策?
答:城乡居民连续参保交纳医保费的年限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比例挂钩。从参保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交费年度,支付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
2017年以前有此政策规定的,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2017年及以后连续参保缴费的,最高不超过8个百分点;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比例最高不超过95%。
问:年度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的年度最高可报20万元;大病保险基金赔付医疗费的年度最高限额是30万元,共计50万元。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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