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鲍聪颖)今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旧版合同不再使用。新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最终房屋成交价包含或不包含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内容,由双方自行约定。
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官网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共反馈意见建议245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律师、业内机构、群众代表等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收各方合理化建议,对于意见比较集中的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正式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调整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示范文本旨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相关内容应本着尊重买卖双方意愿的原则,由双方自行约定。
专家:新版本有利于矫正利益失衡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份体现公平、公正、符合当下法律法规的民事合同的范本,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设计了大量提示性条款有助于交易双方防范潜在市场交易风险。
我们也看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条款也被个别机构或媒体曲解或误读,甚至被个别所谓的“专家”当作正式文稿进行了过度解读,炒作新版合同可能引起房价上涨等问题,这回正式发布了,大家都可以放心了。
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和示范性,有利于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因交易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不对等而造成的利益失衡。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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