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 3月1日起,我省省直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广告审查权将委托至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实施。这是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得的消息。
根据新安排,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省直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工作,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权限全部委托下放至各市。2018年3月1日起,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再受理省直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广告审查。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承接医疗广告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抓紧制定办事规程,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强化业务培训,及时主动公开受理和实施部门、地址、办理程序、标准、时限、有关要求以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确保医疗广告审查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开展。
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也将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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