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高院依法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2018年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1日作出(2014)浙刑执字第484号刑事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鉴于罪犯吴英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十年。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8年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和浙江省女子监狱分别指派警官出庭执行职务,罪犯吴英到庭参加诉讼。吴英的亲属吴永正等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基层代表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各方意见。经审理查明:吴英在减为无期徒刑后,能服从管教,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无违规扣分;认真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期间共获得9个表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罪犯吴英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早先报道:吴英案十年:未留财产,其父举债300万申诉
从2007年2月,时年26岁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被浙江东阳警方带走至今,“吴英案”已经十年。
2017年1月4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市歌山镇塘下村——吴英老家,澎湃新闻记者见到了吴英的父亲吴永正。
吴永正
“吴英作为我的女儿,作为家庭的成员之一,我作为一个父亲,如果说她确实是一个骗子,我不但是没有脸面站出来,来维护她的权利,我反而是感到丢人。从整个事情来说,不单单是为了吴英,我还为我们的家族后代考虑了这个问题,你假如说吴英成为了诈骗犯,对下一代的子女都有影响。”吴永正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是解释自己为何在吴英案改判之后,为何要坚持上诉。
对于这位63岁的老人来说,吴英案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全部。吴永正在塘下村的老家房间里,堆满了吴英的案卷,床下放着随时准备走的行李。据吴永正说,他现在每天早饭不吃,中午和晚饭简单的饭菜,只要每顿有二两酒。
“虽然对这个财产我们不在乎,但这个财产要回来,是要还给债权人的。虽然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债权人找过我,但不要说吴英,我也感到问心有愧,因为我们的努力不够。”吴永正这么对澎湃新闻记者说。
“她个人的意思是坚持要申诉”
“吴英案”爆发于10年前。
被查封的吴英资产
2007年2月10日晚上,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根据金华市检察院2008年11月送达的起诉书,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息为诱饵,从林卫平、徐玉兰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涉嫌集资诈骗,共计11笔具体诈骗事项,总计近3.9亿元。
随后的2009年1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吴英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集资诈骗如何定性?曾经的“亿万富姐”吴英是否已经资不抵债?死刑量刑是否过重?都成为当时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后数年,吴英案从金华中院,走向浙江高院,乃至最高法。最终于2012年5月改判。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两年之后,吴英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历时7年,吴英的命运从生到死再到生,堪称曲折。但无论是吴英还是她的家人,对于这一结果依然难以释怀。
“她个人的意思是坚持要申诉。她要把债权人的债务尽早地还给他们,她而且表达了,如果这个钱还不了,一是心里感到内疚。”吴永正说,吴英的态度很坚决,他也支持。
但这一过程并不轻松。吴英及其家人坚持的是无罪辩护。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后,吴英的几位代理律师曾多次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再审。不过3年过去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未受理该案。据吴英的代理律师称,法院相关人员给出的理由是“案件太多,没时间立案”。
对于这一说法,澎湃新闻未能联系到相关法院工作人员对此置评。
“只要浙江省高院能受理,哪怕是驳回,我们也可以向最高检或者最高法提出申诉,由最高检和最高法他们去决定这个案子究竟是对还是错。”吴英诉讼代理人之一的蔺文财对澎湃新闻表示。
吴英父亲的十年:现在就是一个“祥林嫂”
对于吴永正来说,这10年,基本上都是在为“吴英案”奔走中度过。
被查封的吴英资产“吴英到女子监狱之后,(我)几乎风雨无阻每个月去看她,时间是每个月的14号。”吴永正说。
这10年间,吴永正放弃工作,常年奔波于北京、杭州和东阳三座城市,接受过上百家媒体采访,见过超过300位的记者。让这位只有小学文化的“包工头”,变成了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
按吴永正的话说,他现在就是一个“祥林嫂”,每天说同样的话,现在变得絮絮叨叨。
近几年帮着吴永正接待来自全国各地记者的朋友说,“常年讲一样的话,使得吴永正现在偏执地相信自己所说的每句话,偏执地相信吴英是无罪的,对案件任何他觉得不公正的地方都很偏执地认为有人在使坏。”
对这一说法,吴永正本人并不认同,“我从小开始创业以来,到哪个地方都是直来直去的,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吴英妹妹吴玲玲则发现了吴永正的一个变化,“最早的时候,我父亲经常承受不住压力会哭,尤其酒后,这几年已经不哭了。”
面对澎湃新闻记者,吴永正说,他接下来要做的工作主要有两块:首先,就是在刑事这一块,至少他要有一个有说服力的东西给我。第二,关于财产这一块,第一点,就是这个处置权是不是合法,第二点,要及早地对债权人返还这个钱,第三,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不是符合他判决里面所说的。”
吴永正提出,对吴英房产的估值过低;在查封过程中,很多资产流失,比如建材城被查封时,上亿元的货物未被计入查封财产当中。
财产估值认定,被认为吴英案量刑的一个关键。
据东阳市政府官方此前通报,吴英案涉及的债务约为5.6亿元。案发时,东阳市公安机关查封的吴英案资产包括用集资诈骗款购买的东阳等地的109处房产、70多件珠宝以及汽车、库存的建材等,2008年的评估价约1.7亿元(珠宝除外);另外,还有涉案资金1800余万元存在专案账户,是前期拍卖车辆所得及追回的赃款。
吴永正房中的吴英案资料
对于各方关于吴英资产估值的质疑,东阳市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吴英案查扣的资产评估和前期变卖回收款项共计2.5亿元左右,资金缺口约为3.1亿元。
近日,东阳市政府相关人士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坚持原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的说法,认为仍属资不抵债。
狱中吴英:满脑子的计划,只能空想想
虽然外界赋予了吴英案诸多意义,但对于吴英和家人来说,他们被改变的是命运。
吴英的妹妹吴玲玲说,吴英最近在狱中的状态不好,尤其是她在狱中利用闲暇时间学习法律后,对自己案件越来越有自己的主张后,常与家人和律师在案件的看法上有冲突。
吴英在写给妹妹的一封信中提到案情时抱怨道:“见过律师了,心里觉得有些可悲,我一直强调希望律师能尊重我的意见,之前律师提出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申诉状,我一直主张到法院的立案窗口递交申诉状……现在一切都证实了我的主张是对的,我知道律师很忙,但是再忙也不能省这一点时间。”
吴英在信中提及的冲突,是指2013年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之事,身在狱中的吴英抱怨律师未能尽责。
蔺文财对吴英的抱怨表示理解,所以在2016年年底亲自前往法院提出申诉,预计半年后会有个结果。
吴英在写给家人的信中更多表达的是愧疚。
吴永正告诉澎湃新闻,由于事发突然,吴英并没有给自己留下什么后路,其所有财产均被查封,包括吴英家属的个人账户。
据他介绍,这些年他已经从外面借了超过300万来打官司,目前主要靠二女儿吴玲玲在资助,吴玲玲和丈夫在杭州创业开了家足浴店,吴英在狱中的一些开销也是由吴玲玲在支出。
“传言是有留资产给我们,但实际是没有,原来我们跟着我姐的时候都是拿工资的,应该说当时出事之后家里其实是很艰难的,包括我爸2007年头一次去北京,都是我们发的工资后凑起来去的。”吴玲玲说,
吴玲玲告诉澎湃新闻,吴英也知道家里人为她的案子这么多年的奔波,耗费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很希望能弥补家里人的付出,“她以前写信就经常说,有满脑子的计划,只能空想想,不过她给我们写出来……让我们去实施。她也是怕经济压力,她觉得我们这么多年经济压力可能会有点大,靠她想的计划可能会赚钱,她觉得贴补我们,心里也会好受些,她也觉得愧疚。”吴玲玲说。
在上述信件中,吴英还问妹妹某商标注册的事情怎么样。
吴玲玲认为,“吴英还是很有经商头脑的,比一般人看得远,但待在狱中久了,想出的一些计划还是有不妥之处,那就跟她商量一下还需要去修改。”
吴永正在家中
下为澎湃新闻记者与吴永正对话的部分内容:
澎湃新闻:你现在大概多长时间去看一次吴英?
吴永正:吴英到女子监狱之后,(我)几乎风雨无阻每个月去看她,时间是每个月的14号。
澎湃新闻:吴英现在在狱中的状态怎样?
吴永正:吴英在狱中的状况,从现在来说应该是很好,至于生活方面我从来没问过她,我也不过问。
澎湃新闻:她个人主要在考虑哪些问题?
吴永正:她个人的意思是坚持要申诉;第二,她要把债权人的债务尽早地还给他们,她而且表达了,如果这个钱还不了,一是心里感到内疚,第二呢,她要叫她妹妹,或者等她出来,挣钱之后还是要还,她这个态度很坚决。这我支持。
澎湃新闻:吴英案发生到现在差不多十年了,这个过程中你主要是在忙什么?
吴永正:这十年当中,除了吴英到女子监狱服刑之后,前面因为我们不能看,这是规定,所以也没看她。除了到女子监狱每个月看她之外,几乎我是(浙江)省高院到最高法以及法律专家、律师和媒体,到现在为止反正我没有详细的记载,估计媒体有100多家。
澎湃新闻:这么多年,吴英有没有给你留下一些财产,你个人以什么来支撑?
吴永正:这个东西呢,说实话,人家的评论我也看到了,不是说没看到,人家说吴英肯定给我私下留了笔钱,我可以凭着良心说话,不但一分钱也没有留,本色集团(疑似为“曾经”)我倒贴了进去。
澎湃新闻: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
吴永正:我任何事情全部停掉,就是为吴英案这件事情在奔跑,奔波。
澎湃新闻:现在有收入来源吗?
吴永正:我没有。这个实际上一开始是我的三个妹妹,我现在都没做详细的记录,估计她们是拿出了100万。再我自己的朋友,整个算起来可能有200万左右。这是外面没必要说的,而且我很多朋友,他们也知道我的处境,他们就亲口跟我说,你这个钱,我们给你的钱就是你的钱,有了就还,没有了,我们支持你的。我的朋友很慷慨的。
澎湃新闻:那不可能一直这样呀?
吴永正:对。所以说从吴英到了女子监狱服刑之后,基本上钱都是她妹妹出的。
澎湃新闻:时间长了他们会不会有意见?
吴永正:不。只是说我自己不好意思,老叫朋友他们来支持我,再一个他们自己也要生活,我也开不了口。至于吴英的妹妹,到现在为止,这一块,她是无怨无悔的,从来没有怨言,包括我女婿。
澎湃新闻:你自己有没有统计过在这个过程中花了多少钱?
吴永正:我这一块呢,我如果要说出来,可能人家要笑话我,说我在吹牛,你仔细想一想,我自己一个人,这几年到北京少啦?在吴英进看守所之后,几乎每个月到北京一两趟,而且每一次到北京,最短时间是一个礼拜,目的就是见专家、见律师、见媒体。
澎湃新闻:有人说你是为了吴英的财产去跑,你是怎么看的?
吴永正:错,虽然对这个财产我们不在乎。不是说这个财产要回来,要还给债权人,这是礼数当然的,应该的,欠钱总要还的,不还你说不过去啊。虽然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债权人找过我,但不要说吴英,我也感到问心有愧,因为我们的努力不够。到现在为止,所有的财物都在那儿放着,你至少能及时公平公正地处理掉,还给债权人。财物根本不重要。第二个,吴英这个资产处置,牵涉到定刑的问题,因为刑事判决书里体现了这一块,说属于资不抵债,那我就要看看他这个资产在公平的处理之下,到底缺不缺钱,用事实来说话,这是我的目的。
澎湃新闻:这十年可能对你个人影响也比较大,有人说有时候你会变得比较偏激,不知道这个评价是否准确?
吴永正:他们不是很详细(了解)我的为人。我从小开始创业以来,到哪个地方都是直来直去的,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从精神上,从内心来说,肯定是有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我只能忍,我说个比方,一直媒体(找)我搞得很烦的时候,原来可能真的想跟媒体跟记者发火,我最后还是忍住,该说的说。吴英死刑宣判那天晚上,我3个手机打到全部没电了,那是出于无奈。作为个人来说出于无奈,作为媒体来说我要感谢他们。同时呢,吴英目前这个结局,也是靠大家的。
这个心境肯定有影响,同时呢,有些苦楚我没办法向外界透露。我只能感觉,吴英这个事情真的使我成为祥林嫂了,一遍一遍地重复,千万遍地重复。那这一块,我也不能去怪媒体记者,人家出于好心,来问你,来了解这个问题。所以我内心能理解,但我自己的苦处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到外面去体现出来。
吴英作为我的女儿,作为家庭的成员之一,我作为一个父亲,如果说她确实是一个骗子,我不但是没有脸面站出来,来维护她的权利,我反而是感到丢人。从整个事情来说,不单单是为了吴英,我还为我们的家族后代考虑了这个问题,你如果假如说吴英成为了诈骗犯,对下一代的子女都有影响。
澎湃新闻:可否聊一聊你现在每天的生活是怎样的?
吴永正:可能很多人看不出来,我的生活很简单,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一天两顿,早上从来不吃饭的,只要青菜萝卜辣椒,就行了。一天保证两顿酒,控制在二两,少喝一点。其他我也没什么爱好。
时间表
2007年2月7日,吴英被浙江省东阳市警方从北京机场带走。
2007年2月10日,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2009年1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吴英个人全部财产。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辛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