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认定612个项目为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其中,山东共有13所院校的20个项目上榜:
山东大学(4个)、中国海洋大学(3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个)、山东科技大学(1个)、青岛科技大学(1个)、济南大学(1个)、山东建筑大学(1个)、齐鲁工业大学(1个)、山东理工大学(1个)、山东师范大学(1个)、青岛大学(1个)、山东交通学院(1个)、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1个)。
如何推进项目实施?
以“新工科”理念为先导凝聚更多共识。“新工科”建设是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战略行动,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呼唤“新工科”,国家一系列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呼唤“新工科”,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呼唤“新工科”,提升国家硬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呼唤“新工科”。
以需求为牵引开展多样化探索。要认真研究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工科优势高校要对工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主体作用,综合性高校要对催生新技术和孕育新产业发挥引领作用,地方高校要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支撑作用。
以项目群为平台加强交流合作。要充分发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项目交流、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加大推进校际协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专家组、理工专业类教指委要发挥好“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作用,加强对相关项目群的指导、支持和服务,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交流研讨等,统筹推进本领域“新工科”建设。
以统筹内外资源为途径加大项目支持。教育部将拓展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版),适时增加“新工科”专业点;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设置“新工科建设专题”,汇聚企业资源。鼓励部属高校统筹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鼓励“双一流”建设高校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纳入“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并采用多种渠道提供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将“新工科”建设列入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等。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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