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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买饮料 付款14万却没见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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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买饮料 付款14万却没见着货

多地多人上当,警方已立案;律师提醒:远程交易切记先验货再付款

 

 

制图/梁燕丽

作为常用社交软件的QQ群,给群友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商机,还有骗局。在昆明做饮料生意的李先生就遭遇了后者,本以为遇到了更好更便宜的货源,没想到却被骗了14万多元。而和他有同样遭遇的“难友”更是不乏其人,涉及唐山、张家口、邯郸以及天津、湖北等地。更巧的是,所有受骗者指认的都是同一个人——河北石家庄栾城区的李某韩。目前,此案已由昆明警方立案侦查。

□本报记者 刘文静

QQ群里谈成生意 付款14万货却没见着

李先生在昆明做饮料批发生意,为拓展业务,他在QQ上加了一个酒水饮料批发的群,群里经常会发布一些信息。今年3月,有人在群里发布信息,称出售脉动、红牛饮料,需要者联系。李先生就私信了发布信息的人,问了问价格,对方说在石家庄做酒水批发,有一批积压的饮料要处理,便宜出售,而且确保是正品。李先生说,对方给的价格比较合适,比他正常的进货价便宜一些,他算了算,加上从石家庄到昆明的物流费用也还有利润。双方谈妥价格,李先生先进了一批红牛饮料。货到物流公司后,付款发货。

为稳妥起见,李先生要了对方的身份证、银行卡的照片,身份证显示此人名叫“李某韩”,是石家庄栾城区人,银行卡主也是本人。李先生要求李某韩找一家从石家庄到昆明的物流公司,李某韩就找了一家华讯物流,并且提供给了李先生该物流公司在昆明的一位经理的电话。李先生给物流经理打电话,这位物流经理又介绍了负责石家庄到昆明线路的客户经理王经理。李先生专门给王经理打电话说明,自己需要从石家庄进一批货,但是发货的人不熟,自己需要确认发货才能付款,希望王经理能在货到后告诉他。

3月1日,李某韩给李先生打来电话说,货已发出,要求付款。李先生询问物流公司的王经理,王经理给他发来短信:“货已到,正在卸车。”李先生放心了,就给李某韩转了4.3万多元货款,用于购买红牛饮料。

3月4日,李某韩又打来电话说,自己还有一批脉动饮料想出手,想要的话,打款过来即发货,李先生又转款2万多元,购买了一批脉动饮料。

3月6日,李某韩又打来电话说,还有一批农夫系列饮料也可以便宜出手,打款过来即发货。李先生就又给李某韩转了3.9万多元货款,用于购买农夫系列饮料。

截至3月6日,李先生共分四次通过银行卡、微信等方式给李某韩转去了14.79万元。但是李先生一批货也没有收到。

3月8日,他致电华讯物流,询问自己的货何时能到,华讯物流客服查询系统后说,没有查到他的物流信息。这个答复让李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自己受骗了吧?他马上给华讯物流石家庄的客户经理王经理打电话询问,王经理的回答含糊不清,说不知道此事。李先生再跟李某韩联系,李某韩就以种种理由推托,说自己最近太忙了,等等几批货一起发吧,让李先生再等几天。然后,就干脆不再接李先生的电话了。

多地受害者遇此骗局 昆明警方已立案

明白自己上当后,李先生为自己的轻信后悔莫及,他给一个生意伙伴诉说了自己的遭遇,这位生意伙伴从网上查询后告诉他,和他一样被骗的人很多,都是这个叫李某韩的,都是在QQ群里买饮料,收了款不发货。

李先生在百度一搜,果然,与他同样遭遇的人涉及河北邯郸、唐山、张家口以及天津、湖北等地的多个生意人,他们都是看到了李某韩在QQ群发布的出售饮料信息,付了款却没有收到货,然后就被拉黑了。河北唐山的王先生说,今年1月4日,他通过QQ加了李某韩订购饮料,先交了500元定金后,李某韩说已发货,货到唐山,需要支付部分货款,王先生又转了800元,一直等不来货,再打李某韩的电话,已被拉黑。邯郸的秦先生说,他2016年9月通过QQ加了李某韩,也是订购饮料,当时说好汇款后马上发货,他汇款2.1万元,但货一直没到,后来李某韩就不再接他的电话了。同样的套路,河北张家口的网友被骗2500元,天津网友被骗2.8万元……

李先生通过网络一一联系上了这些受害者,他们都为李先生发来了被骗的文字说明和汇款截图。

这么多受害者陷入同样的骗局,让李先生更加坚定了要找到李某韩的决心,他搜集了所有的证据向昆明当地公安局报案,申请公安介入调查找到李某韩,为大家讨回血汗钱。

据最新消息,李先生已经收到了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立案决定书。

物流公司:货到了一会儿就又被拉走了

在寻找李某韩的过程中,李先生认为,物流公司应该负部分责任,他是因为收到了物流公司客户经理的短信,确认已发货才付的款。事后物流公司也没有给自己任何说法。

记者日前联系到了给李先生发短信的华讯物流负责石家庄到昆明线路的王经理,打通电话后,王经理一听是记者要采访立刻挂断了电话,再也不接。记者又拨打了华讯物流的客服电话,接线客服人员解释说,这件事物流公司已经做过调查,当时的确是有货到,在卸车,因此王经理才给李先生发了“货已到、正卸车”的短信,但是对方只卸了一部分后,又说货不全,对方不要了,不发了,又把货拉走了。当时业务繁忙,王经理也没有顾得上跟李先生联系说明情况,事情就过去了。没想到李先生上当受骗后,又来物流公司讨说法。这位客服人员说,从事实上看,李先生跟物流公司是没有直接业务的,李先生也没有任何物流公司的票据,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的私人短信。目前,他们很同情李先生的遭遇,也会尽力配合调查,但是也仅止于此,没有其他说法。

律师:李某韩涉嫌诈骗 远程交易先验货后付款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的任立坤律师说,如果李某韩仍拒不交付货物或从来就没打算交付货物,而且又没有合理的理由解释先前收钱不交货的行为,李某韩的行为便符合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并据为己有的情形,涉嫌触犯诈骗罪,单纯就本案例中的十几万元所得款项已属刑法意义上的数额巨大,或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那么物流公司该不该负责呢?任律师说,根据李先生提供的情节,如果李某韩涉嫌触犯诈骗罪,又能够证明物流公司的员工王经理与李某韩存在相互串通,即李某韩与物流公司的员工共同实施了上述诈骗行为,那么物流公司的员工将作为李某韩诈骗罪的共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即便存在上述的个人串通情形,也难以确认物流公司的法律责任。虽然法律有“雇员侵权雇主担责”的法律规定,但本案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物流公司员工的犯罪行为违背了物流公司意愿,其行为便不能一味认定为物流公司的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物流公司与收件人之间并没有运输合同关系,寄件人是否撤回运输件,物流公司也没有义务通知收货人,即便由此产生了相应的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物流公司也应免责。

任律师提醒大家,远程交易中,一定要先验货再付款,当面检验货物之前不要支付款项,是能够规避交易风险的最好方式。或者也可以采取类似于“支付宝”式的担保交易,由第三方平台暂收货款,收货方验收无误后再交付发货方,较为稳妥。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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