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正定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布通知:即日起,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进入正定城区通行,违者将罚款100元、记3分。
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
限行范围
处罚标准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
正定城区(北至教场庄村;南至河北大道;东至城东街;西至107国道),河北大道、城东街、107国道不限行。
即日起,24小时限行。(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目前,正定县公安交警大队已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全部录入系统。同时,已经开始陆续在出入城区路口设置禁止国Ⅰ、国Ⅱ车辆通行的标志标牌。即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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