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万亿!山东制定2022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目标
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及,到2022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要达到2.3万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环境良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左右。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在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意义更加突出。为做强做优现代海洋产业,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海洋经济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山东提出一系列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海洋经济调查统计工作、创建海洋经济示范区、巩固提升现代海洋渔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实施“智慧海洋”工程、整治渔业水域养殖污染、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服务、稳步发展海外渔业、加快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深化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海等总计13条内容。
其中巩固提升现代海洋渔业中提到要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组织好日照离岸深水海域开发试验,建设好黄海冷水团深远海智能化生态牧场,2018年在海、湖、河、水库等重要水域放流各类水产苗种70亿单位。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水利用基地,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发展,支持打造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海洋生物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性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
《方案》提到力争到2022年,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山东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3万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环境良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左右。
附: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推进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国务院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将现代海洋作为“十强”产业之一重点培育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海洋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加快推进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既是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的重大机遇,也是重大使命、重大责任和重大挑战。要充分认识实施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推进落实,全力做好涉海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补短板、强弱项、创优势、增动能,做强做优现代海洋产业,着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海洋对外合作交流,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海洋经济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
(三)目标任务。到2022年,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3万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环境良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现代海洋经济
1、加强海洋经济调查统计工作。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按时完成调查任务。探索建立省级海洋统计报表制度,全面、科学地反映我省海洋产业区域布局、总体规模和产业结构。开展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进一步完善省级海洋经济核算体系。积极推进涉海企业直报工作,为科学监测评估海洋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直接数据信息。
2、创建海洋经济示范区。以智慧海洋为引领,坚持陆海统筹,打造海洋经济示范区。争取国家支持胶东半岛在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区域化、差异化、特色化、协同化创新方面试验示范,加大对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海洋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编制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路径。
3、巩固提升现代海洋渔业。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突破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海水增养殖优质品种和繁育健康苗种。支持建设黄河三角洲国家生态渔业基地。实施新一轮海洋牧场建设3年计划,重点支持在适宜海洋牧场建造智能深水网箱及离岸大型围网等深海养殖设备,组织好日照离岸深水海域开发试验,建设好黄海冷水团深远海智能化生态牧场。在底播型、田园型海洋牧场开展贝类净化示范。进一步加强海洋牧场平台管理,完善安全环保运营规范。实施养殖项目进园区计划,打造现代渔业园区升级版。继续推进“测水配方”典型水域实验,提升“放鱼养水”科学化水平,2018年在海、湖、河、水库等重要水域放流各类水产苗种70亿单位。
4、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水利用基地,鼓励沿海城市开展海水综合利用示范。推动海洋能示范工程建设,支持中科院海洋所加快开展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验。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发展,支持打造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海洋生物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性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支持发展游钓型游艇产业,鼓励海钓示范基地组建海钓俱乐部,开展社会建造海钓船、游钓型游艇挂靠、海钓发证管理试点工作。
5、实施“智慧海洋”工程。依托山东省海洋牧场观测预警中心,依据《山东省海洋牧场观测网管理办法》,做好山东省海洋牧场观测网运行维护,发挥好“可视、可测、可控”功能。
(二)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6、整治渔业水域养殖污染。2018年9月底前编制出台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在扎实开展养殖业污染普查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近岸海域城市核心区1000米以内的筏式养殖设施。实施“海上厕所革命”,省级以上海洋牧场均按国际标准配备海上生态卫生间。全面取缔清理开放型湖泊、饮用水源地网围网箱养殖,开展传统投饵性网围网箱养殖区底质整治修复试点,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实行达标排放。
7、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开展胶州湾等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建立全省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库,组织实施浅海海底森林营造、蓝色海湾治理、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黄金岸线恢复和潮间带湿地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加强岸线资源保护利用,保护山东半岛黄金海岸资源。支持长岛建设国家海洋公园和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强化海洋科技创新
8、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育科技兴海示范基地。支持青岛建设海上试验场,支持和协助国家科研单位加快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综合科考船、深海基地、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9、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协调推进中央驻鲁和省海洋与渔业科研教育机构与市、县(市、区)的深度对接,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为现实生产力。指导渔业创新团队开展科技服务地方行活动,整建制对接技术指导县和龙头企业科技需求。落实好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20条”政策,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强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发挥好省渔业疫病防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行鱼病防控新模式新技术创新示范。
(四)加强海洋对外交流合作
10、稳步发展海外渔业。支持建立综合性的海外渔业基地,稳步推进荣成沙窝岛及乌拉圭、加纳、斐济等国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开展远洋渔业合作项目评估和远洋渔场资源研究,争取更多的入渔许可,开辟优质新渔场。推进实施南极磷虾生产项目,支持建造南极磷虾远洋渔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远洋渔业生产管理,坚决遏制涉外违规事件、重特大远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海洋生态牧场、水产品加工、贸易“走出去”,拓展海外渔业发展空间。
11、加快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加快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永久性会址和标志性建筑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平台合作交流中心、商品交易中心和会展场馆建设。完善平台运行体制机制,成立平台理事会。主动“走出去”,对接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邀请到平台设立办事机构、参与平台建设,参加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
(五)深化海洋领域“放管服”改革
12、深化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领域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解决“网上申报、密开分离、分段计时”三个关键环节,实现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对纳入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海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行政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13、深入推进依法治海。完善海洋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条例》《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修订《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海洋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跨省执法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已经成立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新旧动能转换涉海重大工程重大部署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和指导全省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研究制定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规划财务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任务和分工,共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加强协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好落实,形成推动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大合力。2018年5月中旬召开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加快实施海洋强省行动方案动员大会。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渠道,深入宣传涉海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工程的新进展、新成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积极性。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围绕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梳理系统内先进经验和先进模式,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在全省推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组织实施好2018年度海洋与渔业软课题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三)加强督查考核。制定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省厅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将各处室单位推进实施涉海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厅年终考核体系。省厅办公室按有关事项时间节点安排厅党组及厅长办公会议题。对推动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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