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奇茹)昨天,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提出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强化信息披露等要求。
为强化信息披露,办法提出了具体的理财业务信息披露要求。其中包括公募开放式理财产品应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净值,公募封闭式理财产品每周披露一次净值,公募理财产品应按月向投资者提供账单;私募理财产品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银行每半年向社会公众披露本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
办法还对各商业银行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做出了要求。银保监会介绍,之所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源于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行,风险外溢性强,在投资范围、杠杆比例、流动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要求相对审慎。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投资范围等监管要求相对宽松。
针对部分银行通过购买资管产品,形成层层嵌套,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底层资产情况等问题,办法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准确界定法律关系,明确约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分担机制,避免法律纠纷。二是缩短融资链条,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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