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资助工作作出部署,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通知要求,各市、各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后,全面排查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将其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切实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做好助学贷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贷尽贷”。要求各学校畅通“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海报和政策宣传展板,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要按照各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混合方式给予资助,保障他们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实现无忧入学、安心就学。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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