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将联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获得研发费用补助1000万元。
为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山东省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按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
同时,山东省将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的补助范围,从首次通过认定的小微企业扩大到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省财政每家补助10万元。
此外,山东省将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力度,对“一事一议”引进的顶尖科技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直投股权投资支持,省财政新增资金1亿元专门支持引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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