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简化医保经办手续
本报讯(记者张玺)“以前办理医保、异地就医业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多,手续非常繁琐,如今简化了不少,变得方便多了。”日前,在天津市和平区社保中心,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张卫敏说。今年8月开始,天津人社局开始施行医保经办手续新举措,受到市民欢迎。
据了解,天津此次取消了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必须提供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复印件的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拟参保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件等凭证时不再留存复印件。
参保人员首次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时,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信息,无需提供身份信息凭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和异地生育登记时,不用再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经办机构进行盖章;申报异地住院垫付医疗费时,也不用再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社保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询或向异地医疗机构致电、致函等方式进行信息核实,简化了参保人员办事程序。
据悉,天津此次简化医保经办手续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取消身份信息凭证复印件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确需留档备查的资料,可采取相应电子设备和技术手段进行留存。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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